关于是否需要实行
作为改革的一个分支,部分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顶多能算是开端,很难确切说必定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农民工本人未必真正了解农民工群体,农民工本人未必有了解并代表农民工群体参与博弈的愿意,真正代表农民工群体意志并参与博弈的代表本人不一定是农民工,这是无需论证的社会运行法则。往近了说,这些年来,在各级人大、政协
人的思想,往往比天空海洋还要广阔,如果说,不同人的观念、思维方式,必定受性别、职业、社会地位局限,则改革本身立刻会陷入悖论:即这些当选的农民工代表,在担任代表的年份中,必须保持农民工身份不变,不能变化职业、不能入籍为所在城市市民,否则,不就是不能代表农民工群体了么。
依然承认这样一种暂时以性别、户籍、职业为标准进行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人员比例的改革有一定
但代表之为代表,终究是代表一个群体的意志,而并非单纯代表某种身份,当新的理念深入人心,改革必然涉入深水区,相对于任何一个特殊群体,是否选择同一性别、同一职业、同一社会地位者作为本群体代表参与博弈将不再重要,最重要的是,脱颖而出的这个人是否最能够代表本群体绝大多数人的意志,有愿望、有
因此就必须通过改革,以期在制度上保证任何一个人能公开表达自己的意志、争取特定群体的支持,有平等机会参与公开竟争登上博弈
所以说部分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顶多能算是开端,甚至还不能认为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开端,因为其是否具有积极意义,将完全取决于后续改革的延伸。如果开端就是结束,改革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在各级人大代表组成人员中出现几个暂时具有农民工身份的人,这种改革不会有任何积极意义。其结果,可能如同为人诟病的某些代表,将成为代表视为一种特殊荣誉,而完全忘了,所谓代表,其真正含义在于争取部分群体支持、取得他们授权成为群体代表,在博弈舞台上充分表达群体意志,参与审议、决定大小事务,并切实为本群体争取到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