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三畏 当全社会都在痛说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时候,事件的受害者??“黑窑奴”却不见了踪影。如果不出以往的经验,黑砖窑事件最后无非“止于当止”:公众在媒体和 那么,“黑窑奴”哪里去了?他们有的挣脱大门就跑得无影无踪了,有的“来不及跑”,领到当地政府派发的“慰问品”以后,也跑了。关于这一点,我特别能理解!大多数农民工在伤害面前的自救办法就是逃跑。他们甚至不需要区分伤害来自何方。我想许多“黑窑奴”现在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人们在议论什么呢。 “黑砖窑”成为中国的一个关键词后,我再一次给我的朋友朱文光打了电话。朱文光可能是除了黑窑主和当地与之勾结的个别公务员以外,最了解事件真相的人。他 朱文光讲了他成功解救“黑窑奴”的 朱文光给我的启发是,首先,考虑黑砖窑事件,“眼界”要宽一点,把它当成一个孤立事件来看是不符合现实的(现在全国总工会正在全国范围普查农民的劳动状况,会是什么结果,还要等一等)。如果朱文光的判断是真的,那么,接着的问题是,如何解全国黑工于倒悬?如何追究相关部门的渎职 无疑,表率的机会选中了洪洞县。让在洪洞受侵害的黑工,在洪洞主张法律权利,是天经地义的道理。道过歉了,慰问过了,电视画面都播过了,这只是第一步(如果按与时俱进的政治道德,也许该引咎辞职呢)。洪洞应该主动接“黑奴工”们回来!同时要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是童工的,怎么赔偿,一般黑工,怎么赔偿;参与其事的某些公务员应该追究什么法律责任,基层政府、工会、劳动权益 我觉得,以目前的情况,在法律层面上解决“黑砖窑事件”,是应该有条件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乃大势所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是执政党对干部的基本要求;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在期盼。而洪洞黑砖窑事件的法律解决,将为保障更多的黑工权益的开辟示范,为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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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Guest (2008-2-04 09:57:22, 评分: 1 )